近年来,屡屡曝出在校大学生深陷“校园贷”。校园贷被大众所熟知,在于其引发的种种乱象。
昨天,最高法再次对校园贷重拳出击,我们来看一下。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 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意见》还要求准确理解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
校园贷始于2014年,到2015年迎来爆发式增长,但因随后爆发的“裸贷、收费混乱、暴力催收”等负面事件备受舆论质疑。2017年,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互联网金融委员会等发布通知,禁止违规机构向大学生提供校园贷服务。
这一时段,我们的互动话题是:“豁免”校园贷学生失信责任,你支持吗?欢迎跟我们一同来讨论。王健,你怎样看这个新规?
大学生因“校园贷”成为被执行人 怎么办?
来源:本台综合 编辑:火秦楠
《意见》明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据悉,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有所不同。被执行人指的是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只有在出现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等特定行为,才会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电话连线标题:“豁免”校园贷失信学生彰显司法理性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 刘明辉
那么,这样一个规定是不是对借贷学生不还钱的纵容?我们来听听专家看法,马上来连线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刘明辉教授,刘教授,您好!
1、此次出台豁免的前因是什么?
2、为什么“豁免”校园贷失信学生?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
“豁免”校园贷失信学生:善意无损执行的刚性
此规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信贷公司随意给学生贷款的情况,可以避免由校园贷引发的社会悲剧。
2016年至今,借由校园贷实施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诈骗形式多种多样。
校园贷数据报告:频次高 范围广 金额大
来源:本台综合 编辑:火秦楠
国内首份《校园贷诈骗数据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7年,仅有据可查的校园贷诈骗案件便多达41起,平均每月曝出2-3起,案件涉及全国22个省市,受骗人数约3679人,涉案金额高达5496余万元。与其他校园诈骗案件相比,该类案件发生频次之高、涉及范围之广、金额之大可窥一斑。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平台在国家取缔“校园贷”之后,仍悄悄从事该业务。在校大学生志愿者测试的平台中,仍从事“校园贷”的占比超过42%。其中一家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发放高利贷年化利率高达199.38%。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类犯罪5240人,同比上升33.2%。
网友互动
看来,虽然校园贷受到一定遏制,但并未彻底远离校园和学生,还应该继续加大对不良校园贷的打击力度。来看看网友们有什么想说的。
网友1:这是好事,学生本来就没有收入,给他们放贷本身就是居心不良。
网友2:这会不会影响合法校园贷的开展?值得商榷。
网友3:不借才是上上策,特别是攀比消费去借“校园贷”。
网友4:出发点是好的,就看怎么具体执行了。
“豁免”学生失信责任是治理校园贷的一剂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