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方位

2020-01-06 10:50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论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出发,重点在“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对教育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总体方向和任务重点,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教育新部署的基本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的总目标,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的重大论断,擘画了开启2020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版宏伟蓝图,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回顾改革开放初期,在邓小平同志战略谋划下,党确定了“三步走”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蓝图,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期望用30年时间,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时,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当年写入十四大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不仅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而且要不断增强其发展性和创新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盛不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牢靠而持久的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设计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大勾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新版蓝图,阐明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阶段目标。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提出修宪建议、三中全会部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四中全会研究的议题做好了充分的理论准备、目标准备、法治准备、组织准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重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这是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全会文件的重要说明中指出,《决定》“全面总结党领导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重点阐述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部署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在民生保障制度为主的有关部分,《决定》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深刻阐明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提高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提供了重要行动指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教育新起点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攻坚克难,成功探索出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教育发展道路,构建起基本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显著提升了全体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目前,我国各级各类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进入世界银行划定的全球中上收入国家行列,基本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支持,在中国教育史和人类文明史上谱写了辉煌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将重大教育决策层级上移,从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委员会,到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在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建一流大学学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许多突破性进展,我国教育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持续增强。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处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全面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教育的长远战略意图,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点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出重要指导意见。紧接着,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办、国办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部署,对从现在到2035年前教育系统加强制度建设和提高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确定了前进的大方向。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征程

《决定》专章部署民生保障制度,进一步彰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宣示了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使命、如一的为民情怀。与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方位相关,主要展现出以下四个方面政策基点。

第一,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核心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所决定的。在教育领域,就要牢牢把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方向,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使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第二,基于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七个有所”(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作出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的重大决策。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将意味着“三化”:均衡化、均等化、城乡一体化。当前,尤其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方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筑牢基础性的制度体系保障。

第三,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国家政策价值取向和公共财政支出重点,重在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强弱项,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坚持向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衡化、均等化乃至城乡一体化方面,将依法确保各级政府担负起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主责。同时,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还将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第四,着眼于当今社会需求高度分化格局,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今后,需要在财政投入增大的同时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在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方面探索实践。在教育与学习领域,将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激发社会各方积极性,尽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有效机制,逐步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建设符合国情的学习型社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强调抓紧就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进行研究和部署,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均涉及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步骤和配套措施。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谱写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恢宏篇章中,教育系统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必将以“奋进之笔”奉献出让亿万人民群众满意的时代新篇。

(作者系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

作者:张力

《中国教育报》2020年01月06日第1版 版名: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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